各位同学:
根据《预科生专业分流办法》(试行),通过成绩认定、填报志愿、学院审核后,现将2018级预科生专业分流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月3日至5日。欢迎广大同学监督,如有任何疑问,请在7月5日中午前向学院办公室(行政楼214)进行反映。
联系人:比拉力·巴热;联系电话:81891097。
附件1: 2018级预科生专业分流结果.xlsx
预科学院
2019年7月3日
上一条:关于2018级新疆籍预科生专业分流结果进行公示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8级预科生综合成绩进行公示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