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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和2018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的通知

时间:2019-06-11  阅读次数: 

各相关学生:

按照教育部相关通知的要求,现对我校2017届和2018届毕业生中获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批复的学生进行在职在岗情况审查,审查通过后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拨付2017届第三次和2018届第二次资金。

具体名单如下:

                 2017届毕业生

安凤

付德志

石岩

王渊蛟

武岳

马翔

帕提古丽•艾麦尔尼亚孜

高夏夏

冯博博

张俊垚

王汉清

沈思瑶

姚帅

边巴顿珠

朱金鹏

封鹆

刘德思

阿尔恒·切尔子扎提

王晶

梁丽

沙拉瓦提·加尔恒

 

                2018届毕业生

才宗

李娜

益西白旦

赵志阳

益西拉珍

魏祎澍

达瓦次仁

王文博

张文涛

张唤虎

吴思越

刘聪聪

毕玉红

奚琦

仁青卓嘎

李恒

李玉兰

扎西多杰

巴珍

杨庆红

白玛达瓦

王晓英

张敏华

周妹妹

达瓦卓玛

旦增南加

唐佳贝

 请以上学生在2019年6月20日前(邮戳时间),将在职在岗证明的原件通过EMS特快专递寄送至学校,将扫描件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xgczzb@163.com。 

附件: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基层就业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2019版) 

本科生院

2019年6月11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听党话·跟党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风采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9年学生资助“诚信宣传月”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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